人是關係中的存在,所有人都有個體性,卻又生活在群體關係中。當個體性過度被強調時,會使得群體減弱乃至瓦解;當群體性過於被重視時,個體的特質往往被壓制。
宗教改革一方面主張唯獨基督是神人中保,人人都可來到上帝面前領受恩典,亦即反對信仰群體介入個體的神人關係;另一方面則主張教會是上帝所呼召之人們的聚集,所有基督徒都是這信仰群體裡的個體,因而不認同信仰個體各自發展。前者指向基督徒個體的身分基礎,後者則是從這身分而來的群體職分。
19世紀神學家士來馬赫提出精簡的觀察:基督教會主張人與教會的關係建立在基督的基礎上,而天主教會則主張人與基督的關係建立在教會的基礎上。前者強調基督是基督徒參與教會的基礎所在,後者則強調教會是基督徒與基督之關係的中介。過度重視前者可能導向信仰群體的鬆散,而過度重視後者則可能造成體制教會的控制主導,宗教改革顯然是針對當時體制教會介入神人關係而提出改革的呼籲,尤其那些介入往往具有神聖的藉口,一般信徒不易分辨。
如今來到21世紀,由於現代社會高度發展,個體主義不斷地被高舉,而後現代思潮的興起,在解構各種體制與中心的過程中,卻又形成另一種強力推動個體獨特性的力量。面對愈來愈困難凝聚個體的當代教會,有些教會學習新加坡教會與韓國教會的權威體制,不斷地提升領導權威,建立從上而下的領導體制,雖然可降低爭議且效率十足,卻可能要付出失去個體創意與活力的代價。而且,一旦過度高舉體制本身,可能形成一種介入神人關係的神聖藉口,違反萬民皆祭司精神—人人都可來到上帝面前領受恩典,甚至有如天主教會把神人關係建立在教會基礎上!
有些教會賦予各級領導高度權柄,每位信徒都有其必須服從的領導者,若是個人有重大決定時,必須在其領導者帶領下一起禱告尋求神的旨意,其形式是只要有任何人不同意就不可行,形同綁樁把個體信心挾持在群體中,以神聖藉口介入神人關係。
在重視權威體制的教會裡,若再加上追求靈恩,單單以主導者「有感動」之名就可為重大決定背書。宗教改革時期,加爾文反駁呼籲日內瓦教會回到天主教會體制的沙杜里多主教,在其專文中指出,當沙杜里多主教給教會下定義時,僅僅提到「主的靈」,卻未有任何支言片語提到「主的道」,其實越過教會的基礎在於聖經—上帝的話,驟然宣稱教會出於聖靈引導而實質上成為逃避聖經檢驗的神聖藉口,令人驚訝之處在於,位於神學光譜之兩端—重視體制的天主教會竟與表面反體制的靈恩教會都同樣訴諸那看不見的聖靈!
健康的教會應當是建立在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之基礎,二者缺一不可,如加爾文所說:「教會乃是眾聖徒的群體,散佈於全世界,存在於各時代,而由基督的道和靈結合在一起,培植並謹守信仰和愛心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