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經驗過被問說:「你們基督徒為何那麼沒有愛心呢?」我們都會覺得這是一個正當的問題,也是令自己慚愧至面紅耳赤的問題,於是,無言以對,坦然認錯。
久而久之,「為何那麼沒有愛心」成為譴責基督徒最有效的說法,但若想要護航明顯涉及是非分明、公平正義、信仰原則的事也拿出來用的話,「愛心」就被誤用了,彷彿愛心可以包容顛倒是非、不公不義、曲解信仰的事,卻忘記林前13.6所說,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我們幾乎很少被問說:「你們基督徒為何那麼沒有公義呢?」事實上,只要有愛心就是好基督徒嗎?難道基督徒不需要關心公義嗎?比如,學生考試作弊被基督徒老師發現,這位老師應當按照校規處理,然而只要他啟動處理,就有許多批評的聲音四面八方而來:「基督徒為何那麼沒有愛心呢?」然而,只要這位老師坐視不管作弊的行為,好像大家都還可默許,少有人會在意不誠實的嚴重性以及作弊造成的不公平而問說:「基督徒為什麼那麼沒有公義呢?」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性情包含公義與慈愛,公義中有慈愛而慈愛中有公義:祂是慈愛的,「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又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祂也是公義的,「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又是慈愛的,「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
因此,「沒有公義的慈愛」與「沒有慈愛的公義」同樣都偏離了上帝的性情,在這兩種偏差當中,前者容易發生在凡事強調以和為貴的文化中,主張「沒有公義的慈愛」者往往理直氣壯,而且常以「沒有慈愛」為理由批評別人而掩飾自己「不顧公義」的實質。在這種文化氛圍中,最先被犧牲的總是「公義」,最常被標榜的則是「慈愛」,好像以愛之名就可撇棄公義。於是大家寧可取沒有公義的慈愛,也不願追求兼顧二者—藉由公義表現慈愛的可能!
是否問題根源在於我們忽略了上帝的慈愛裡包含著公義呢?我們並未見到耶穌容忍那些把聖殿變成商場的宗教領袖(可11.15-17),反而看見耶穌質疑在公會裡打人的正當性(約18.22-23),保羅也同樣質疑在公會裡打人的合法性。(徒23.2-3)如果教會漸漸地對公義失去敏感,積久成習的結果是不再關心:教會辦幼稚園是否循正規管道?建造、使用教堂是否經由合法程序?教會給傳道人、同工的待遇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教會在會計作帳方面是否與一般企業文化有所不同?
若是教會未能忠實地實踐所宣揚的上帝國價值觀,如何對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宣揚福音呢?若是教會逐漸與這世界的價值觀合流,如何能見證耶穌基督福音的獨特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