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說:「凡以上帝為天父者,必以教會為母親。」教會是每位基督徒的第二個家。
《家庭會傷人》於1993年翻譯出版時,因其聳動的中文書名(與英文書名不同)造成一陣衝擊,引發不少人的共鳴,似乎顛覆了《甜蜜的家庭》這首歌的美好印象。事實上,持平而論,家庭裡家人關係緊密,既是甜蜜無比,也可能容易造成傷害,教會也是如此!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初代教會是一種發生在城市裡的群體歸信運動,信仰群體形成一種從原有社會歸屬與價值體系脫離的行動,引發當時社會與信仰群體之間的張力與衝突。
初代教會是在家庭裡聚會,而信仰群體本身又形成新的「家庭」,當面對不友善的社會環境時,信仰群體的凝聚力因而增強,教會必須對家庭新成員提供必要的支持與保護。就台灣而言,基督教信仰仍是長久歷史傳統中的新生兒,當有個人決志信主時,經常必須面對家人乃至全家族的反對,因此教會更要扮演家庭的角色,不只保護初信者免於傷害,而且在教會細心呵護下長大成人。
然而,比較令人遺憾的是,還是常聽到在教會裡受到傷害故事,大約有三種型態:
其一,初信者多少帶著原有的生活習慣與價值觀,來到教會彷彿成了外星人,信徒若投以異樣眼光或竊竊私語,把他們視為圈外人,使初信者受到被圈內人排斥的傷害。
其二,教會裡推動許多事工,急切需要各種人才。當初信者踏入教會時,有些同工如敏銳的球探、星探,相中其才藝或行業,期待他們加入服事提供服務,或在與其行業相關的交易中得到折扣,讓初信者覺得才能或身家比本人還重要。
其三,當教會為了建堂或龐大事工而積極募款時,對於具有良好背景或經營企業者,往往特別積極照顧,以致使無此能力者感受不安,對經濟弱勢的初信者造成挫折感。
若要教會不傷人的話,重點在於教會是否能夠回到原本應有的樣子—「教會」,原意為「召集、聚集」,指向上帝所呼召之人們的聚集,因此教會應具有包容各種生活背景、思想才能、財富階層以及跨越不同隔閡障礙的能力!
人原本傾向物以類聚,每間教會都可能吸引年齡世代、語言文化、社會階層、生活習性相近的族群,但若同質性團體色彩過濃,使得初信者感受非我族類,甚至被疏遠而排斥,就窄化了「教會」的內涵。然而,這種窄化的教會並不合乎「教會」的原意。試想看看,主日崇拜最感人的一幕,豈非億萬富翁與打工維生者平起平坐,一起在主台前領受上帝話語以及餅與杯的祝福,這幅畫面豈不更接近「新天新地」的光景呢?何況在基督徒仍居少數的大環境裡,教會若未提供初信者比原來的家更溫暖的家,並細心栽培他們長大成熟,如何見證耶穌基督福音的寶貴呢?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