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福音所至之處,不只人們經歷更新,其價值觀也應當被改變。根據宣教師梅監務的觀察,基督教信仰卻經常未能給本地基督徒帶來足夠的基督教情操,傳統文化習慣仍然主導他們的價值判斷。
梅監務常見到有人信主後,仍可臉不紅、氣不喘地說謊,為之大驚失色!原來是當遇到朋友借錢,就推說手頭不便,其實口袋內有餘,因想要拒絕而不得罪人,隨便捏造藉口,真假並不重要,不要破壞關係最重要!梅監務感慨說:「當論及言語的誠實時,福爾摩沙與我們國家的差別非常顯著,事實上不只是顯著,而且是難以衡量。」更可怕的是,「人們對真實既不在意,也不以虛偽為恥。」連基督徒也認為,只要能夠維持禮貌、不得罪人、討好多數、避免爭論等,說謊不過是小事。
由於文化習慣傳承久遠而深入人心,縱使信主也往往一時難以改變其中與基督教信仰價值不合的部分。可想像的是,長久以來習慣拜神明者一旦成為基督徒,難免把原先拜神明的想法投射到拜耶穌,只是從初一十五拜拜改成禮拜天做禮拜!一般人對神明的期待是「有拜有保庇」、「有拜有富貴」,其實內心最期待「有求必應」,這些根深蒂固的宗教心態,可能成為基督徒成功神學的孕育溫床。比如,一般人對神明的期許就是要「靈驗」,當許願有求而得到靈驗回應時,必定擺出大規模祭祀或演戲酬謝,這種關係如果想要轉來用在基督教信仰的神人關係,於是無法離開交易式契約關係,而難以理解無條件應許的聖約關係。
後來梅監務觀察東西方基督徒文化的不同是基於一個巨大分歧:「如果有人想要了解漢人的基督教生活,必須想到的不是20世紀基督新教的歐洲,而是在尼西亞會議之前的羅馬帝國時期,那裡的基督徒不自覺地像初代教父一般地過日子,或者像在著名的初代教會著作《十二使徒遺訓》裡所看到的那樣生活。」精確而言,在台灣的教會更接近的是主後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以前的初代教會,而非20世紀的歐洲教會,而那時的初代教會仍然離聖經中的教會不遠—如哥林多教會。
不知你讀哥林多前書時,是否覺得有似曾相似之感:基督徒是否可吃祭拜過的食物?基督徒是否可維持信主前各種與非信徒相同的生活習慣?基督徒父母是否可決定兒女的婚姻或獨身決定?主內弟兄姊妹是否可在外人面前告狀、爭論是非?是否常聽到教會裡人際關係分合耳語不斷?是否發生過運用恩賜的混亂、聚會程序的失控?是否對奇蹟異事、神奇智慧有過度的熱衷?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或許是因為本地教會的基督教文化年齡還很淺。
對於21世紀初的台灣教會而言,來自在歐美文化裡孕育了將近2000年的基督教信仰,正在尋找奠基本土的文化表現。如果梅監務的觀察有意義的話,我們並非要再等待千百年後,終將能比較成熟地發展基督教文化價值觀,而是應當真實地面對目前我們仍處在信仰與文化會遇的初階,而非動不動就擺出歐美教會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自負,乃是願意虛心受教,用心學習,當然聖靈的帶領必定是跨越時空的。